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2.01 | 【自然文化研究院】/【校科协】 | 阅读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相关内容,我校科协作为高校科协组织推荐渠道之一,可提名本单位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名额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

2.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 年 1 月 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1.高校科协可提名候选人2名。

  2. 其他提名渠道(具体规则请详见附件)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需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意见后提名);

  2)中央港澳办(面向港澳台地区)、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国家国防科工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面向军队系统)、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企业科协等;

3专家提名。

四、组织领导

中国科协牵头,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联合设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 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评 审工作,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中国科协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

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师和团队积极申报。

由于准备材料较多,建议202441日之前与校科协联系,开展下一步申报流程。校科协将严格遵守提名工作要求,积极推选我校优秀人才。

此次申报材料均为线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中科协系统关闭时间为202443017:00),附申报材料示例(中国科协官方链接),供各位老师参考。

通知及表格请点击这里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北地校科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1870